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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赖三分?”上海,女子骑电动车看是绿灯,便横过马路,撞上一正常行驶的轿车,连

“无理赖三分?”上海,女子骑电动车看是绿灯,便横过马路,撞上一正常行驶的轿车,连人带车摔倒,交警到现场,判定女子负事故全责,女子狡辩:我看着绿灯过来的。交警:你人没下来时,已经翻红灯了!女子不服,交警拿出一个证据,让她傻了眼。 一路口人行道边,一女子骑着电动车横过马路,眼看着就要到对面了,突然,一辆白色小轿车过来,女子骑车迎面撞了上去,一瞬间,她和电动车直接摔倒在地…… 而后,交警来了之后,调取监控,说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判定女子负事故全部责任, 女子一下子就不服气了,凭啥啊,她立马狡辩道,反正我是看着绿灯过来的。 她的意思,她看着绿灯就骑着电动车横过马路了,并没有错。 而且,她还再次强调自己的理由,那我看到红绿灯,我不得赶紧过来吗? 交警对她这样耍无赖的行为也是很气愤,但还是明确告诉女子,就是你眼睛看到绿灯的时候,你人还在上面,你人还没下车的时候,已经翻红灯了。 意思就是说,女子看到绿灯时还没到停止线,走了一半已经是红灯了。 可女子觉得自己有理,不应该被判定全责。 交警也把监控调出来给她看,事实就摆在面前,这次看她怎么说? 给出的视频中,只看到女子走到一半时,是红灯状态。 交警表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标识通行,你闯红灯得负全责。 这下女子没话说了。 这件事反映了一个问题,有些人判断是不是红灯,居然以自己看到的时间点为准,而不是过线为准,这就导致了我上班的路口,经常绿灯亮的剩下两三秒了,还有电瓶车快速飞过,真的挺吓人的。 有人说,她说绿灯?她刚开始骑到斑马线,那么多小车就开始走了,她意思是她绿灯,那么多车都在闯红灯? 就发现绝大多数违反交通规则的人,都能够理直气壮、振振有词,为什么呢? 也有人说,宁等一分,不抢一秒。这是一年级学的,有些成年人都不遵守了。 绿灯的最后三秒,和红灯的最后三秒,是最危险的,宁停3分,不抢一秒。就是说的这一点。 不过还有人表示,有些路口确实坑,绿灯时间太短,记得曾经一个路口,走到一半绿灯就跳红灯,吓得我不知所措。 网友们对交警的处理方式,表示值得表扬,不拖泥带水,干净利落,谁的责任谁负责,不是你弱你有理! 这件事,从法律方面来说,无论是走路还是骑车,或者开车,过马路时,要么看灯,要么看交警指挥,没灯没交警时就得自己确保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这个规则不分汽车还是电动车,谁都得照做。 就像女子硬说“我之前看到绿灯了”,法律不认这种狡辩,只看进入路口的瞬间,信号灯是什么颜色。 这种情况其实挺常见的,很多人尤其是年纪大一点的,对交通规则的理解可能没那么透彻。 他们觉得“我车都启动了,总不能半路停下来吧”,但这本质上还是对规则的漠视。 我倒不是想替这女子说话,只是觉得这种“我以为”的心态才是最危险的,自己觉得对就可以不守法,那路上不就乱套了? 交警最后能拿出监控证据来,让女子啪啪打脸,这一点我必须点赞。 现在的交通监控设备越来越完善,就是为了杜绝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扯皮现象。 人嘴两张皮,监控镜头拍下的事实可不会骗人。 而且判女子全责,一点毛病都没有,法律就是法律,不管你怎么狡辩,事实摆在那里就没得商量。 希望通过这个事儿,能给更多人提个醒,过马路的时候别光凭着感觉走,要遵守交通规则,多看看自己进入路口那一瞬间的信号灯,别等出了事才后悔。 要知道法律认的是事实,可不是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