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白嫖!”女子向一男子借了5万元,并承诺如果到期不还款,就“以身相许”!事后,女子还不上钱便信守承诺,与男子发生关系,并做了男子的女友。谁料,两人随后因发生矛盾分手后,男子转身又拿出借条向女子要钱。女子懵了,认为自己已经“以身相许”,拒绝还钱。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李女士是一名30多岁的职场女性,平日里性格开朗,工作勤恳。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张先生,一个同龄男性,二人因为共同的朋友聚会而熟络起来。 张先生为人精明,平时待人礼貌周到,常常在朋友圈晒一些理财和投资经验,让人觉得他可靠又稳重。 初识时,李女士对他并无过多戒心,二人偶尔吃个饭、聊聊天,关系看似普通却逐渐有了信任感。 那段时间,李女士的生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窘境。公司临时停发奖金,家里的装修账单又意外堆积,她手头的积蓄很快见底。 每天在电脑前,她盯着银行账户,心里像揣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她反复思量:朋友间借款虽是常事,但数额之大,自己又没有稳定的额外收入来源,实在难以筹措。 在一次与张先生的聚餐后,她鼓起勇气开口。餐厅的灯光柔和,周围是喧闹的谈笑声,而李女士的心却像被冰块包裹,紧张得手心都微微出汗。 她低声说出了自己的困境,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张先生,我……我手头有点紧,能不能借我五万元周转?” 张先生沉默了,他的目光在桌面上停留了几秒,像是在权衡什么。然后,他缓缓抬头,语气平静,却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坚定:“李女士,如果到期还不上,你……得以身相许。” 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砸在李女士心头。她整个人僵住了,呼吸都短促起来。 眼前的灯光仿佛突然变得刺眼,她下意识地咬住唇,心里翻腾着羞涩、恐惧和无奈。她几乎无法相信,眼前的现实竟然如此荒谬——一笔借款,竟然要用身体去“抵押”。 她想到家里账单未付、贷款利息逼近,还有那份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的焦虑感,内心的羞涩与恐惧渐渐被现实逼迫所覆盖。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声音低得像风:“……好,我答应。” 随后的日子里,李女士确实因为工作和生活开销不断,未能按时凑齐5万元还款。面对借款到期,她心中既羞愧又焦虑,不得不信守诺言。 于是,二人发生了男女关系,李女士也因此成为张先生的女友。那段时间,她内心五味杂陈:一方面有对张先生的暧昧情感与依赖,另一方面对自己“以身相许”的决定感到深深的自责和焦虑。 生活似乎暂时平稳了下来,二人保持着情侣关系,李女士试图在这段关系中找回自我价值和心理平衡,而张先生也享受着自己所获得的心理满足。 然而,现实总是无法预料。随着时间推移,二人因性格和生活习惯的差异逐渐产生矛盾:李女士觉得张先生过于计较金钱和日常琐事,而张先生则觉得李女士不够独立, 过于依赖他。在一次激烈争吵之后,二人彻底分手,李女士搬出了共同生活的住所,张先生则回到了自己的生活轨迹中。 分手后的张先生却并未放过这笔债务。他找到原本的借条,要求李女士按约偿还5万元。他认为,尽管二人曾有过亲密关系,但债务关系并未因此消失。 李女士听到这个要求时,感到震惊和困惑。她认为自己已经“以身相许”,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当初的承诺,因此不应再偿还现金。 内心的羞愧、愤怒和无助交织,让她拒绝了张先生的要求。 双方僵持不下后,事情最终走上了法律途径。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审理查明:李女士向张先生借款5万元,签署了合法有效的借条; 张先生并未违反法律规定,而李女士在借款合同中未包含“以身相许”条款,该条款本身违反公序良俗,因此不具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借款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私人感情因素与债务关系无关。最终判决李女士依法偿还5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确认债务关系有效。 此事一经公开,立刻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网友们纷纷评论,有人质疑张先生的行为“心眼小、计较”,有人认为“借款就是借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也有人指出李女士当初的决定存在不妥,“把私人感情与金钱混为一谈,最终自己受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