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的一声法槌,迅速传遍全球法律界。谁都没料到,一对欠债2.45亿的中国夫妻,跑到英国声称 “中国法院管不着我”,结果被英国高等法院一纸裁定彻底打脸——南京法院的5份判决,全部在英国生效,2.45亿,一分都别想跑。 这对夫妻姓袁和姓高,之前在国内经营一家股份公司,生意做着做着就出了问题,欠了不少钱,具体来说,他们夫妇俩多次向两个人借了钱,另外他们的公司还和三个人、一家合伙企业有投资合作,后来公司经营不善,这些债权人就要求他们还钱,可他们一直拖着不还,没办法,这5个债权人就分别向南京的两家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家是秦淮区法院,另一家是栖霞区法院。 南京的这两家法院,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法受理了这5起案件,当时这对夫妻已经找不到人了,法院没办法直接通知他们开庭,就按照法律程序,发布了公告进行送达,相当于公开通知他们有诉讼这件事,在保障了他们合法权利的前提下,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最后作出了5份判决,总共判令他们夫妇俩和他们的公司,偿还本金、利息还有诉讼费用,加起来一共2.45亿余元人民币。 判决生效后,这5个债权人才发现,袁某和高某夫妇早就跑到英国去了,还想着靠移居国外躲掉这笔巨额债务,更让人气愤的是,当债权人向英国高等法院申请,要求承认南京法院的判决、让这对夫妻在英国还钱时,他们竟然提出抗辩,说自己早在2016年就定居在塞浦路斯,还拿到了塞浦路斯的护照,当年诉讼的时候,他们根本不在中国,也没收到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更没有同意让中国法院管辖他们的案子,所以一口咬定 “中国法院管不着我”。 可能有人会问,英国和中国不是一个国家,英国法院为什么会管中国法院的判决?其实这涉及到国际间的司法协助,简单说就是各国法院之间互相认可、互相配合,不能让老赖跑到国外就逍遥法外。虽然中国和英国没有签订专门的条约,约定互相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但按照国际上的互惠原则,只要对方法院的判决是合法的,就可以互相认可。 英国高等法院接到申请后,没有轻易相信这对夫妻的话,而是按照英国的法律,仔细审查了整个案件,英国法院认为,外国法院的判决要在英国生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判决必须是最终生效的、判决金额是固定明确的、作出判决的法院有合法的管辖权。 这5起案件里,双方对判决已经生效、金额明确这两点没有任何争议,关键就是南京的两家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经过详细核查,英国法院最终认定,南京法院的管辖权是完全合法的,一方面,当初这对夫妻和债权人在借钱、合作的时候,双方就已经在协议里约定好了,如果有纠纷,由南京法院管辖,这符合英国法律里 “诉讼提起前,就同意服从该法院管辖权” 的要求。 另一方面,法院调取出了这对夫妻的出入境记录、在南京的生活支出和商业活动记录,证明他们虽然后来移居英国、拿到了塞浦路斯护照,但和南京还有实际的居住联系,当年诉讼提起的时候,他们也符合 “身处中国” 的相关要求。 除此之外,英国法院也认可了南京法院当初的公告送达程序是合法的,不存在程序不当的问题。 所以,英国高等法院最终作出裁定,南京法院的这5份判决,在英国同样生效,可以按照英国的法律,对袁某和高某夫妇强制执行。 这就意味着,不管他们躲到英国的哪个地方,只要他们在英国有财产,比如房子、车子、存款,都可能被查封、变卖,用来偿还这2.45亿的债务,一分都逃不掉。 很多中老年人可能会觉得,只要跑到国外,换个国籍,欠的钱就不用还了,其实不是这样的。现在国际间的司法协作越来越完善,中国的司法公正也得到了很多国家的认可。 这对夫妻以为换个护照、移居国外就能赖掉债务,其实是打错了算盘,他们忽略了一点,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不管你跑到世界上哪个国家,不管你换了什么国籍,只要法院作出了合法判决,就总能找到你,让你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这起案件也不是个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法院判决,得到了其他国家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这也能看出来,中国的司法公信力在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那些心存侥幸,想靠移居国外躲债的老赖,真的该醒醒了,不要以为国外就是躲债的避风港,最后只会自食恶果。 这对夫妻的下场,也给所有欠了钱不想还的人提了个醒,不管你有什么办法,不管你躲到哪里,只要你欠了钱,法院的判决就会跟着你,该还的钱,迟早都要还,没有人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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