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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一女子去上班途中惨遭车祸不幸离世,后家属拿着保单去申请50万意外险理赔

江苏扬州,一女子去上班途中惨遭车祸不幸离世,后家属拿着保单去申请50万意外险理赔,却被保险公司无情驳回,理由竟是女子没有死在工作地点,所以不算因公往返。家属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江苏境内,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一位普通女子的生命。家属还没从悲痛中走出来,拿着生效的意外险保单申请50万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无情驳回,理由荒唐又冰冷: 女子死在上班路上,而非工作地点,不算因公往返,不在理赔范围。忍无可忍之下,家属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迎来了大快人心的判决。 这位女子姓朱,40出头,是名老实本分的绿化养护工人。她家里条件一般,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孩子要照顾,这份辛苦的工作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她每天天不亮就出门,从未迟到早退,只为给家人多一份安稳。 朱女士所在的公司,为全体员工统一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保额50万元,保险期限一年半,事故发生时保单仍在有效期内,完全符合理赔基本条件。 去年11月底的一个清晨,天还没亮,带着一丝寒气,朱女士像往常一样驾驶电动三轮车赶往工地,谁知行驶到一个交叉路口附近时,意外突然发生。 一辆疾驰的车辆与她的三轮车剧烈碰撞,朱女士当场倒地,伤势惨重。路人紧急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可医护人员全力抢救后,还是没能留住她的生命。 交警部门勘查后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朱女士承担同等责任,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其身故完全符合意外范畴。 料理完后事,朱女士的丈夫整理遗物时想起了公司购买的意外险,他抱着一丝慰藉,希望这笔50万理赔款能弥补家里的经济损失,也能告慰妻子的在天之灵。 家属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整理好死亡证明、事故认定书、保单等所有材料,小心翼翼提交了理赔申请,满心期待能顺利拿到款项。可半个多月过去,始终没有消息,主动询问后,得到的却是理赔被驳回的答复,拒赔理由和之前一样,依旧是“不在工作地点,不算因公往返”。 家属瞬间怒火中烧,朱女士明明是去上班的路上出事,公司买意外险本就是为了保障员工上下班途中的意外,而且事故认定也明确她非主要责任,保险公司这分明是找借口拒赔。 之后,家属多次联系保险公司协商,可对方态度强硬,始终不肯松口,还暗示他们再纠缠也没用,让他们趁早放弃。 一次次沟通,一次次失望,家属的愤怒渐渐取代了悲痛,他们不甘心妻子勤勤恳恳一辈子,出了意外却被保险公司如此冷漠对待,这无疑是给破碎的家庭雪上加霜。 今年9月,在多次协商无效、求助无门后,朱女士的家属正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依法支付50万意外身故保险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保险公司仍坚称朱女士的身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拿出免责条款辩解,声称约定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外的意外不予理赔。但他们始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当初向朱女士所在公司明确说明过该免责条款。 法院经详细审理,最终作出大快人心的判决:判令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一次性支付家属50万意外身故保险金,驳回其所有辩解。 法院明确,上班途中属于因公往返合理范畴,相关条例早已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无法律依据;且其免责条款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可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如今,判决已正式生效,朱女士的家属终于拿到了理赔款,也算给逝去的朱女士一个交代,这场历时许久的理赔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