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母亲黄河收费100元。你怎么看? 有人说:壶口瀑布是大自然形成的,不属于谁投资挖的,依托壶口瀑布投资其他类如餐饮住宿等产生收益相对合理,另, 公共资源谁有资格圈起来说是自己的,想咋就咋。收门票本身就是个笑话,自然原貌谁都不能圈起来,对民众自然开放自由出入,景区只能靠其他服务辅助设施盈利。天理本该此。 有人说:当事方没有侵权,景区收费的确是100,事实清楚,商业行为,游客有权对价格进行评估,母亲还是对大自然的一个称呼,大自然不属于个人,不存在名誉权,黄河母亲是自古以来的称呼,景区涉嫌诽谤,侵犯当事人言论自由。 有人说:徐霞客:还好我出生的早,要不我就是宅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