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上海,一女子以前雇佣过的保姆来上海看病,女子好心收留,把自己家钥匙给了保姆,保姆自行睡在女子家高低床上铺,为了充电方便,她睡没护栏的这头,可没想到,保姆睡到半夜,扑通一声掉了下来,到医院一看,被诊断为脊髓损伤,保姆告到法院,说女子家高低床有问题,房子还是出租性质,因此女子必须赔偿自己,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 李某嘴甜,走到哪里都受人喜欢,她曾做过家政,在雇主朱某家服务过很长时间。 李某在朱某家的时候,朱某对她如同家人,俩人无话不说,好的像一对姐妹。 可到了后来,李某因故离开了上海,朱某依旧和她保持联系,时常抱着手机说笑聊天。 可李某离开上海之后,她的身体就出现了问题,上海这边医疗很好,李某常常要来上海看病。 可每次来了,住宿舍是个难题,她告诉了朱某,朱某动了恻隐之心。 在她心里,李某就像自己的亲人,她们情谊深厚,绝不是单纯的雇主和保姆的关系。 朱某左思右想,想着李某看病不容易,她便主动把自家的钥匙交给了李某,让她在看病期间,就住在自己家里。 李某本来看病就要花钱,衣食住行也是个很大的负担,朱某让她住在家里,李某对她千恩万幸。 转眼到了2024年9月,李某又到上海来看病,她第一时间就联系了朱某,朱某和以往一样,她没多想,直接就把钥匙给了李某。 朱某家里,有一张高低床,李某选择睡在了高低床的上铺。 为了方便给手机充电,李某把头朝向了没有护栏的那一头。 可没有想到,睡到半夜,李某迷迷糊糊,她一个翻身,突然从床上掉了下来。 只听见扑通一声,李某瞬间清醒,她试着想自己起来,可她的背部一阵剧痛。 李某被送进了医院,经过诊断,李某脊髓损伤,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治疗。 朱某心里难过,对李某更是关怀备至。 可朱某没有想到,李某出院后,竟然告到了法院,要她赔偿自己,还说是因为她家的高低床有问题,她家房子还是出租性质。 因此李某认为,自己从高低床上铺摔下,朱某是房子的主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朱某接到法院的传票,顿时气的火冒三丈,她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之所以让李某住自己家,完全是出于俩人之间的情谊。 家里的高低床用了多年,从来没出过任何事情,而且李某来家里住,也是她自行选择睡在高低铺的上面。 因此朱某认为,自己只是出于和朱某的情谊,好心免费让李某住自己家里,是她自己不小心,因此她的摔伤和自己没有关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朱某的行为属于情谊行为,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朱某和李某原本是雇主与保姆的关系,俩人处的像家人一样。 李某离沪后常来上海看病,朱某出于情谊,主动将自家钥匙交给李某,让她免费借住。 这一行为完全是出于好意,朱某没有从中获取任何利益,属于典型的情谊行为。 朱某家里的高低床已经使用了多年,从未出现过安全问题,这表明床本身并不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李某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有足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她应该预见到睡在没有护栏一侧可能存在的风险。 但她仍然选择了这样的睡法,这是她自身疏忽大意所导致的后果。 李某却将朱某告上法庭,要求她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因此法院认为,朱某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李某的诉讼。 有人认为,说白了就是以前雇佣过的保姆来上海看病去住在原雇主家,自己摔伤了要老东家赔偿,所以说边界感很重要,不是一个维度的没必要走的太近。 也有人说,这就是农夫与蛇的故事! 更有人分享了经历: 真的不能让朋友到家过夜,特别未成年人!我们村前几年,有家的女儿让同学到家里面过夜,半夜同学起床上厕所,从楼梯上摔下来死了,赔了30万。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