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准备继承父亲名下的一套280万元学区房,谁知在办理过程中遭到亲叔叔和姑姑们的阻拦,他们要求分走30%,甚至扬言不给钱就别想过户。原来,女子的父亲死亡时,女子的奶奶尚在世,他们就觉得能够分得一些财产。女子自然不同意,于是双方闹上了法院。法院的判决令人感到意外。 去年年初,杭州女子小林的父亲突发重病离世,料理完后事,小林就着手准备继承这套房产。她拿着父亲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满心欢喜地去办理过户手续,以为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她是父亲唯一的子女,这套房理应全归她所有。 可过户手续还没办完,她的叔叔和姑姑就找上门来,态度强硬得让人陌生。他们直接提出要求,要分走这套房子30%的份额,折算下来差不多84万,还放话说,要是小林不给钱,就会一直拦着,让她永远过不了户。 小林当场就懵了,她想不通,父亲的房子,和叔叔姑姑有什么关系。直到对方拿出理由,她才明白其中的缘由: 父亲去世的时候,她的奶奶还在世,按照相关规定,奶奶作为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一部分遗产,而叔叔姑姑作为奶奶的子女,自然也有分一杯羹的资格。 小林心里又气又委屈,这套房子是父亲起早贪黑、辛辛苦苦攒钱买的,从来没花过叔叔姑姑一分钱,而且父亲在世时,叔叔姑姑也没怎么尽过照顾义务,如今父亲刚走,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来分房产,实在让人寒心。 她试着和叔叔姑姑协商,希望他们能放弃分割房产,毕竟这是父亲留给她的唯一念想,可对方态度坚决,丝毫不让步,甚至还威胁她,要是不妥协,就会去法院起诉她,让她身败名裂。 协商无果,小林只能硬着头皮,将自己的亲叔叔和姑姑告上了法庭。她整理了父亲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有父亲生前的相关证明,证明这套房子是父亲的个人合法财产,自己作为唯一的直系子女,理应全额继承。 庭审期间,叔叔姑姑始终坚持自己的诉求,声称奶奶在世时,对父亲尽过抚养义务,有权继承遗产,而他们作为奶奶的子女,自然有权分割这部分财产,要求分30%并不过分。 所有人都以为,法院要么会支持小林,让她全额继承房产,要么会按照叔叔姑姑的要求,分给他们一部分份额,可最终的判决,却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最终判决:叔叔和姑姑确实有权分割部分遗产,但并非他们要求的30%, 而是合计12.5%的份额,折算下来差不多35万。小林需要向叔叔姑姑支付这35万补偿款,之后就能顺利办理房产过户,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 原来,这套280万的学区房属于小林父亲的个人财产,父亲去世后,奶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其中的六分之一份额。 而在遗产分割前,奶奶也不幸离世,这部分份额就发生了转继承,由奶奶的子女,也就是小林的叔叔、姑姑和已故的父亲共同继承。 由于小林的父亲已经去世,她作为父亲的直系晚辈,代位继承了父亲应得的那部分份额,最终算下来,叔叔和姑姑只能分到合计12.5%的份额,远低于他们当初要求的30%。 如今,判决已经生效,小林虽然需要支付35万补偿款,但终于能顺利继承父亲留下的学区房,也算给了父亲一个交代。 这场因房产继承引发的亲情纠葛,也让很多人明白,独生子女并非一定能全额继承父母遗产,提前做好规划才能避免此类纠纷。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