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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游客在黄河壶口瀑布门口拍了个视频,就抱怨了句门票要一百块一人,嫌贵没进去

最近有个游客在黄河壶口瀑布门口拍了个视频,就抱怨了句门票要一百块一人,嫌贵没进去。结果好了,转头就被景区公司给投诉“侵犯名誉权”,视频也被平台下架了,这事儿一下就炸了锅。 我一看那投诉理由,真是有点好笑。投诉人姓吕,说游客拍视频说“门票100元/人”是恶意诋毁、胡编乱造,还说什么“掏不起门票”是在故意给景区制造舆论压力。最逗的是,人家还特别强调了一句:“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 我顺手就查了下陕西壶口瀑布的官网,好家伙,明码标价,成人票就是100块一张,学生票50。这游客说的不就是一个铁打的事实吗?这投诉理由站得住脚?律师都说了,游客觉得贵,表达下自己的感受,这属于客观事实陈述,根本构不成侵犯名誉权。 这事之所以闹大,关键是戳中了大家两个心结。一个是,壶口瀑布啊,黄河!这算不算大自然的馈赠,算是“母亲河”的象征吧?被一家公司圈起来收门票,到底合不合理?很多人心里不舒服。当然也有人觉得合理,景区维护、管理不都得花钱么? 现在这游客已经发视频道歉了。不过有意思的是,因为这视频的定位信号串了,显示在山西,结果一堆网友跑错了片场,把山西壶口瀑布的账号评论区给冲了。陕西那边景区的工作人员倒是一问三不知,说“不了解这个具体事情”。 我查了查,负责陕西这边景区运营的公司叫“陕西黄河壶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2016年成立的。背后股东是陕西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宜川县当地的一家公司。这公司也不是省油的灯,之前就因为工程纠纷、商标侵权这些事打过官司。 说到底,游客吐槽门票贵其实是个挺普遍的现象。景区要是觉得委屈,大大方方把运营成本、维护费用拿出来晒一晒,好好沟通,不比动不动就投诉“侵犯名誉权”来得强?这种处理方式,不仅没解决问题,反而激化了矛盾,让人觉得你底气不足,听不得半点批评。一个知名的旅游景点,胸怀和气度,是不是也该配得上“黄河”这两个字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