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男子正常开车行驶,途中竟被一辆陌生的黑色路虎连续别车,短短53秒就别停了8次,最后一次避让不及,自己的奔驰车重重撞到了路虎屁股上,车头严重受损,维修费加折旧费高达16万元。事故发生后,交警认为路虎车主涉嫌危险驾驶,没有出具事故认定书,准备移交公安机关。谁知,维权的过程却异常艰难。 2025年12月10日中午12点41分,长春的吕先生开着奔驰车,正常驶入新民广场转盘。 他压根没想到,接下来的一分钟,会成为一场噩梦。 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画面显示,一辆黑色路虎突然从右后方窜出来,一把方向别到他车前,一脚刹车踩死。 吕先生吓了一跳,赶紧踩刹车,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辆路虎又加速往前蹿了几米,又是一个急刹。 就这么着,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这辆陌生的路虎车,像发了疯一样,连续八次急刹、别停吕先生。 吕先生后来回忆说,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完全懵了。他跟那辆路虎根本不认识,之前五分钟的行车记录仪他也反复看了,自己一直正常开,没跟任何人开过斗气车。 第八次,吕先生实在躲不开了,“砰”的一声,自己的车头结结实实撞上了路虎的屁股。 两辆车停在了路中间。吕先生手都在抖,下车一看,自己的奔驰车车头撞得稀烂。路虎车上下来一个男子,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交警很快到了现场,看完行车记录仪,交警脸色都变了,当场就跟吕先生说,这不是普通交通事故,这是涉嫌寻衅滋事,得移交刑警。 吕先生当时心想,有行车记录仪在,还有交警这句话,应该很快能解决。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才是麻烦的开始。 2026年1月14日,吕先生等来了交警队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写的是“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说,案子已经准备移交给当地派出所了,让派出所追究路虎车主的寻衅滋事责任,谁知,派出所并未接收。 吕先生坐不住了,1月28日,他自己跑去桂林路派出所报案。三天后,派出所终于立了案,给他发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吕先生以为这下有戏了,结果2月3日,他收到了一张《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砸到他脸上,理由是“没有违法事实”。 吕先生愣住了。一分钟别停我八次,追尾撞成这样,叫没有违法事实? 明明有视频,明明所有人都知道那辆路虎有问题,可你就是告不进去,吕先生实属无力。 更现实的问题是钱,自己的奔驰送去了4S店,维修费用要9.8万,家长折旧损失,差不多16万。 因为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说走不了理赔,一分钱都不给报,车就那么扔在修理厂,一天天耗着。 吕先生每天上下班得打车,心里窝着火,还得自己垫钱修车。 他找交警,交警说案子移交了,找派出所,派出所说分局定了性,找分局,分局说已经终止调查了,一圈下来,根本没人管。 吕先生把最后的希望,押在了复议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路虎车主在公共道路上一分钟内连续8次恶意别车、急刹逼停,属于典型的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 其行为直接导致吕先生车辆严重受损,且主观上存在故意,并非普通交通违法,交警最初认定其涉嫌危险驾驶、移交刑事程序,符合法律定性。 派出所以“无违法事实”终止调查,与行车记录仪等客观证据明显矛盾,复议机关撤销该决定、责令重查,是对事实与法律的正确纠正 。 该事故系路虎车主故意违法行为所致,依法应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26年3月3日,复议结果显示∶原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撤销原决定,责令重新调查。 这让吕先生又看到了一丝希望,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