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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德鬼扯“国民党对待台湾人不如日本殖民”,很多人觉得意外,认为媚日也媚得太过露

赖清德鬼扯“国民党对待台湾人不如日本殖民”,很多人觉得意外,认为媚日也媚得太过露骨了。但其实这在“独派”,本就是他们主流的“政治正确”,通过美化日本,切割台湾和中国的关系,甚至“台湾独立”也是假的,只要能脱离中国,就算做美日的附庸奴隶,他们都“引以为荣”。 尤其不要忘了,赖清德发表这番言论的场合,是在所谓“台湾‘总统’直选30年”的研讨会。赖除了媚日之外,还说了段“民主即主权”的论调。说白了,就是因为不敢明确制订“台独宪法”,只好拐弯抹角,说1996年“总统直选”之后,“中华民国”实际上已等于台湾,只有在台湾设籍才能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台湾因此产生了独立于中国的“主权”,只是名字叫“中华民国”。 其实这套论述,广义来说也是“法理台独”的一种,只是表面上包装得比较暧昧。某些“独派”甚至主张,当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蒋介石退守台湾,就算“台湾主权”产生的开端。然而,如按这种讲法,似乎蒋介石还成了“台独”祖师爷,这又和赖清德宣称的“自从1949年国民党退守台湾,台湾便陷入黑暗时期”不符,因此主流的“独派”论点,仍认为“台独”始于1996年“总统直选”,至于1949年两岸分治,最多只算是“独台”或“华独”。 近年来,从蔡英文再到赖清德,民进党当局蓄意通过各种司法解释和实务案例,都在强化“台湾实际已独立于中国”的“法理台独”概念。比如,过去曾有台湾法官认为,大陆地区人民也算“中华民国人民”,故而在台湾若遭受公权力侵害,也能向台湾当局申请“国赔”。但民进党当局便高调发函,强调大陆人民不能算是“我国人民”。 又如:针对早已卸任南投县议员的国民党籍陆配史雪燕,追回她过去的议员身份,声称她没有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涉及以“双重国籍”当选议员,违反公职人员不可有外国身份的规定。然而,“中华民国宪法”自始至终认定,大陆和台湾都是“我国领土”,两岸只有不同治区的户籍问题,不存在“双重国籍”,陆配改入籍台湾地区,便失去大陆户籍,这当中本就没有“国籍”转换的问题。 民进党当局当然清楚,“中华民国宪法”关于两岸是“一国两区”的认定,但他们就是想鱼目混珠,通过实务上的操作,剥夺陆配从政的权利,建立“两国论”的司法案例。因此,即便陆配李贞秀按当初被提名的顺位,递补民众党的“不分区立委”,民进党当局也死守“不承认她是立委”的立场,认定她拥有“外国籍”,甚至公然拒绝接受她的质询。 所以,赖清德抛出媚日言论,并非他口无遮拦,纯粹博眼球而已,而是有计划地从历史上否定中国政权对台湾的统治,再从法理上建构“台独”的“事实”。就算他们始终幻想,只要一直执政下去,大陆终究要和民进党谈;“独派”也一直坚信:当岛内教育、媒体、司法都认同“台独”,“台独”就能实现。 赖清德难以在施政上交出成绩单,又无法从美国那里得到具体的支持,面对岛内在野党的压力,他无路可走,也就只剩下“台独”这张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