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2022年,广东清远,60岁大爷做保安三年,每天工作18个小时,月工资只有2100,加班费更是想都别想。一天凌晨3点半,他实在熬不住打盹16分钟,竟被直接开除! 这位大爷姓成,2019年10月入职清远当地一家物业公司,专门负责小区门岗安保工作,这一干就是整整三年。60岁的年纪,本应是在家安享晚年、颐养天年的岁数,可成大爷为了生计,不得不扛起这份高强度的工作。入职时,公司和他签的劳动合同里写着,工作时间是标准工时轮班制,每班12小时,每月至少休息4天,但实际工作中,公司根本没按合同执行。 成大爷每天的工作时间足足有18个小时,也就是说,一天24小时里,他只有6个小时的时间用来吃饭、睡觉和休息,连正常的生理作息都无法保证。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么高强度的工作,他每个月只能拿到2100元工资,没有任何奖金、福利,就连法定的加班费,公司也从来没给过一分钱。 长期的高强度劳作,让60岁的成大爷身体早已不堪重负。2022年4月15日早上7点多,成大爷就开始上班,一直干到下午1点半才休息;到了晚上7点半,他又接着上班,一直要干到第二天早上7点半。连续24小时里,他高强度工作了18个小时,到了16日凌晨3点半,正是人体睡意最浓、最需要休息的时候,成大爷实在熬不住了,就在门岗上打了个盹,这一盹,仅仅持续了16分钟。 可就是这16分钟的小憩,被公司发现后,直接给成大爷扣上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帽子,二话不说就作出了辞退处理,没有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成大爷得知消息后,又气又委屈,他在岗位上坚守三年,风吹雨打从未缺岗,没有偷奸耍滑,没有失职渎职,仅仅是因为身体撑到极限,打了16分钟的盹,就被公司一脚踢开,断了唯一的生计来源。 成大爷没有选择忍气吞声,他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了情况,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相关费用。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成大爷作为高龄劳动者,24小时内高强度工作18小时,早已超出正常人的生理极限,忍不住打盹16分钟应予理解,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他,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该物业公司向成大爷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6291.93元,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这份判决已经生效。 成大爷的案子告诉我们,无论年纪大小,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受法律保护。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我们不能选择沉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查处力度,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被善待,让每一份劳动都能得到尊重,杜绝“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的荒唐事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