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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广东佛山,男子开车自驾游,9岁的儿子跟着他,车上有孩

“真是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广东佛山,男子开车自驾游,9岁的儿子跟着他,车上有孩子的爷爷奶奶,继母和继母的两个小孩坐后排,男孩没有地方坐, 男子就让他卷缩在后备箱,身边还有一辆婴儿车,男孩母亲知道后,起诉了男子和现任妻子,可男子却表示,他们的行为没有危害孩子,也符合社会现象。 汪女士得知自己9岁的儿子辰辰,在和生父继母去桂林自驾游时,居然被生父安排在后备箱,旁边还放着一辆婴儿车。 途中,男孩的爷爷奶奶坐在车上,看着自己的孙子被放在后备箱,他们似乎视而不见,继母和继母的两个小孩坐在后排座位,他们更是不闻不问。 看到这一家人做事这么过分,汪女士内心特别难受,作为母亲,她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自己的孩子,受到这般屈辱。 辰辰到底经历了什么? 自从汪女士离了婚之后,辰辰就跟着生父生活,生父和继母又结了婚,继母有两个孩子。 他们一家四口,带着辰辰,还带着辰辰的爷爷奶奶,开车自驾游,他们到了风景秀丽的桂林。 一家人去旅游,本该开开心心的,却在途中,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 车上有4个大人,外加继母的两个孩子,车上就已经有6个人了,因此如果再放辰辰坐进去,就会非常拥挤。 这时也不知道谁想到这个主意,居然要把辰辰放到后备箱。 9岁的孩子,或许因为父母离异,或许因为有了继母,或许他过早的懂事了。 当有家人提出这个建议,让辰辰蜷缩在后备箱,解决了他们遇到的难题。 这个建议提出来后,辰辰的生父就让辰辰卷缩在后备箱,辰辰还小,他其实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安排在后备箱,到底是怎样一回事。 直到他卷缩在后备箱,身边有婴儿车,他翻身翻不得,腿伸不直,手张不开,长时间的卷缩在后备箱,他身心疲惫,他才意识到自己受委屈了。 孩子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被虐待了,但汪女士知道,孩子被这样安排,孩子受委屈了。 不管谁提出这个建议,都不是人干的事,生父也能做出这个决定,这也不是人干的事。 汪女士始终不明白,孩子的爷爷奶奶在车上,为何会同意这个建议? 辰辰也是他们的孙子,也是亲生的,他们能够对辰辰的遭遇,视而不见,汪女士也真是心寒了,爷爷奶奶如此,生父娶了辰辰的后妈,有了后妈变后爸,这也是常有的事。 至于继母,汪女士根本不想去猜测,她肯定不会顾辰辰是否受委屈了,她不让辰辰受委屈,委屈的自然就是她的两个孩子,所以她宁愿辰辰委屈,不让自己的两个孩子受委屈,是情有可原的。 唯一让人愤怒的就是,生父,辰辰的爷爷奶奶,他们同意这个决定,这不可原谅。 汪女士得知辰辰的遭遇,有这样的生父,有这样的爷爷奶奶,她再也不放心辰辰在这样的家庭成长了。 他们出发之前就应该清楚,是坐不了这么多人的, 就没必要把辰辰带出去玩,汪女士完全可以照顾辰辰。 他们既不真心待辰辰,就不该让辰辰待在他们身边,汪女士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与此同时,她不能让辰辰平白无故地承受这些委屈,她让辰辰起诉生父,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三权被侵害为由要求赔偿,同时要求公开道歉。 这件事先不说孩子的生父和继母侵害了孩子的什么权益,出现这种事情本来就很不正常,爷爷奶奶也能够容忍,可见这一家人的家风令人堪忧。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一家人出行,就算是挤也应该挤在一起,把孩子当物件一般,放在后备箱,这有违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孩子卷缩在后备箱,孩子的健康肯定是受到影响的,这件事也可能会成为他的心理阴影,让他背负一辈子,孩子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这件事已经对孩子的生命权和身体权并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对于这两个权利,法院没有支持。 法院认为他们放任孩子乘坐后备箱的行为,构成了健康权的侵害,因此他们需要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3000元。 那么你对辰辰的事情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