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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赞]3月17日,陕西西安,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上班不到1

[中国赞]3月17日,陕西西安,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上班不到1年结婚怀孕,被诊断“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又请假2个多月。再次假期结束,女子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未到岗,还发“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补发9个月工资并补偿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2审,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信源:西安晚报——女子入职不到一年结婚怀孕,请病假婚假产假均未获批,离职起诉后公司被判支付10万元)   入职7个月结婚,10个月被诊断出先兆流产,身心俱疲的她,先后申请病假、婚假和158天产假,却被公司全部拒绝,更过分的是,公司直接停发了她9个月的工资,把怀孕的她逼到了绝境。   可谁也没想到,看似弱势的张女士,早已留好后手,全程保留完整证据,历经仲裁、二审,最终胜诉,法院判决公司支付10.1万元赔偿,明确表态:企业经营自主权,不能凌驾于劳动者法定权利之上!   24岁的张女士毕业后入职西安某公司,月薪可观,她很珍惜这份工作,入职后兢兢业业完成工作,只想安稳上班赚钱。入职7个月,她和相恋多年的爱人领证结婚,原以为日子会越来越好,意外却悄然降临。   入职10个月时,张女士突然感到腹部坠痛,就医后被诊断为“先兆流产”,医生反复叮嘱她必须卧床休养,避免劳累,否则会有流产风险,并给她开具了病假证明,建议休假调理。   拿到诊断证明的张女士,第一时间向公司申请病假,可公司给出的回复,却让她心凉半截——以“入职不足一年、请假会影响项目进度”为由,直接拒绝了她的病假申请。   张女士没有放弃,她知道自己的身体不能再硬撑,随后又陆续提交了婚假和158天产假的申请,毕竟结婚和怀孕生子,都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可无论她怎么申请,公司都态度坚决,一概拒绝,甚至放话,要是再不来上班,就按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更让张女士崩溃的是,她提交病假申请后,公司停止发放其工资,一停就是9个月。那段时间,张女士既要花钱保胎、调理身体,又要应对生活开支,却无收入来源,日子艰难。她多次与公司沟通,希望依法发放工资、批准合法假期,但公司态度强硬,刻意回避,拒不回应。   很多人可能会因公司强硬态度妥协,要么放弃请假,要么被迫离职自认倒霉。但张女士不同,她从一开始维权意识就很强,知晓公司做法违法。   每次提交请假申请时,她让HR签字确认“已收到申请,待审批”以固定关键痕迹,同时保留诊断证明、请假单、沟通记录、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据,防止公司后续抵赖。   在多次沟通无果、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张女士不再隐忍,正式向公司发送了“被迫离职通知书”,明确指出公司拒批合法假期、停发工资的违法行为,随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索赔16万元,要求公司补发拖欠的9个月工资,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仲裁过程中,公司依旧态度强硬,辩称张女士入职不足一年,频繁请假严重影响公司项目进度,拒绝批假、停发工资是合理的,甚至颠倒黑白,声称张女士是“恶意规避工作”,试图逃避责任。   但张女士提交的一系列完整证据,狠狠打了公司的脸——HR签字确认的请假申请、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双方的沟通记录、公司停发工资的证明,每一份证据都清晰有力,无可辩驳。   最终,仲裁委裁决支持张女士部分诉求,要求公司支付赔偿。公司不服上诉,试图拖延逃避赔偿。   二审法院审理核查证据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公司支付张女士10.1万元赔偿,同时强调企业经营自主权不能凌驾于劳动者法定权利之上,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受法律特殊保护,企业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这场持续许久的维权之战,张女士终于赢得了胜利,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她所有的委屈和辛苦,都有了归宿。而公司,也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不仅要支付巨额赔偿,还损害了自身的口碑,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