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位妻子把孩子送到辅导班学习后,与情夫在辅导班楼下的酒店开房,正在进行时,其丈夫突然闯了进来! 原来是,看到妻子临出门前精心画了妆,丈夫路某心生疑虑。 结果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丈夫路某看到妻子跟陌生男人躺在床上非常气愤,对妻子说:孩子在楼上上辅导班,你却在楼下干这事!内心压抑不住怒火,顺手打了妻子情夫一拳,情夫刘某自知理亏并没有选择还手,同时提出要给路某补偿,两人经过协商约定,刘某给路某转账赔偿2.5万元! 当事人在收到2.5万元时应签一份协议,讲明是奸夫自愿赔礼道歉之精神和名誉损失补偿,双方签字就没有后面反告。 同年,淄博市张店区法院判定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判了路某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按照现行法律,通奸无罪。捉奸有罪。🤦🤦🤦这太滑稽了,如果被戴绿帽子的男人是一审法官,一审法官会怎么想? 网友表示:这种情况直接打110就说有人强奸了自己老婆,如果女的说是自愿的,庇护男的,那这就是出轨证据,净身出户,如果女的怕了,说她不是自愿的,那男的就进监狱。 法官把敲诈勒索概念解释错了!无缘无故胁迫手段要钱财才是敲诈勒索! 本案事出有因,而法官不问青红皂白!偷情女丈夫蒙受耻辱,男小三破坏别人婚姻,即使受害男没要求男小三赔偿,法官也应该责成其赔偿,而且出于维护公序良俗,应该加大赔偿力度,数额不少于50万!这才有震慑效果!即使收入有限,也要父债子还!这样才能在他做事之前先想想后果! 这个男的够憋屈的,戴了绿帽还赔钱,所以说遇事别冲动,要三思而后行。😂😂😂 太搞笑了,受害人居然获刑。这是在放纵出轨。应该让偷情者付出代价。社会才能稳定。这要放在古代,通奸是要被浸猪笼的。 已婚通奸入刑,和已婚的通奸也要入刑。整顿一下乱七八糟的社会风气。 如果是心机杀心重的人,这一对男女呼吸空气的日子已经进入倒计时了,特别是这个情夫,必杀之而后快。 荒唐啊!出轨的没事,捉奸的倒进去待了半年!光这半年在监狱里,光这个窝囊心情,足以让一个身体很好的人崩溃!这个路某应该跟他们索要精神损失费啊。 维护公平正义、道德良知和优良传统应该是法律法规的根本!否则就弱化了法律的正义形象! 请法院给路某指条明路,发现他老婆出轨并捉奸在床该怎么样做维护他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干嘛不判决,两个人非法偷情是违法的?让那些被戴绿帽丈夫情难以堪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