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顾客在修脚店消费时,男技师把她衣服全部脱光,还用手触摸她私密部位。女子当场报警,男技师被拘留4天,修脚店开除了男技师,但女顾客的赔偿问题,一直没人管。修脚店说,技师签了合同,这是他个人行为,跟店里没关系。 2025年12月2日,刘女士,她本来只是想找家修脚店放松一下,没想到却遭遇了让她一辈子都难以释怀的事。那天,刘女士走进了一家连锁修脚店,选了相应的服务后,店里安排了男技师张某为她服务。 一开始,张某的操作还很正常,按部就班地给刘女士修脚、按摩,刘女士也没多想,毕竟是正规修脚店,而且自己只是来放松的,没考虑到会出问题。 可服务进行到一半,张某突然变了样,他找了个借口,说要调整服务部位,方便更好地操作,让刘女士配合。 刘女士一开始没察觉异常,就稍微配合了一下,没想到张某竟然得寸进尺,在刘女士明确拒绝、拼命反抗的情况下,强行把她的上衣和下装全部脱光,让她整个人暴露在自己面前,之后还伸出手触摸刘女士的私密部位。 刘女士当场就吓得浑身发抖,又气又怕,一边用手遮挡身体,一边厉声喝止张某,趁张某停顿的间隙,赶紧拿起手机报警,把自己遭遇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警察。 警察赶到现场后,立刻控制了男技师张某,也固定了现场的相关证据,随后把张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过调查,警方确认了张某猥亵刘女士的违法事实,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 事情到这里,本以为至少能有个初步的交代,可刘女士没想到,后续的赔偿问题,却成了难题。 事件发生后,修脚店很快就发布了处理结果,说已经把男技师张某开除了,还拿出张某和店里签订的劳动合同,声称这件事是张某的个人行为,和店里没有任何关系,刘女士的赔偿问题,应该去找张某本人,店里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刘女士去找修脚店协商,可店里的工作人员始终态度强硬,一口咬定是张某个人违法,和门店无关,不管刘女士怎么说,都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直到2026年3月,这件事被媒体曝光,刘女士的维权之路依然没有进展,她的赔偿问题,还是没人管。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修脚店把犯错的技师开除了,就已经尽到责任了,而且技师签了合同,说不定真的是个人行为,和店里没关系。 但其实不是这样的,这话听起来有道理,实际上是修脚店在推卸责任,国家的法律早就把这种情况规定得明明白白,修脚店根本没法靠“个人行为”这四个字甩锅。 首先,男技师张某是修脚店的员工,他是在上班时间、在修脚店的包间里、穿着店里的工服,给付费消费的刘女士提供服务时,实施的猥亵行为,这就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的行为,不管他的行为本身是违法的还是违规的,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相关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就该由用人单位也就是修脚店来承担责任。 员工在上班时犯了错,给别人造成了伤害,老板或者店里就得负责,不能把责任全推给员工。 再者,修脚店说和技师签了合同,约定个人行为店里不担责,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这种合同只是修脚店和技师之间私下签的,只对他们两个人有约束力,不能用来对抗刘女士这样的消费者。 刘女士去店里消费,和修脚店形成了消费关系,她根本不知道店里和技师有这样的约定,也没在合同上签字,凭什么要让刘女士去找已经被开除的技师要赔偿? 而且技师张某本身可能没有多少赔偿能力,修脚店用这种内部约定逃避责任,本质上就是欺负普通人不懂法,想敷衍了事。 还有,修脚店作为经营场所,本身就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隐私安全,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也是店家必须尽到的责任。 修脚店的包间是相对私密的空间,店家更应该做好管理,比如给技师做岗前培训,明确服务规范,告诉技师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做的,还要在包间安装必要的监控,加强监督,防止技师做出侵害消费者的行为。 可从这件事来看,修脚店根本没尽到这些责任,张某入职才一两个月,据说之前还有不良记录,却能顺利入职,而且在服务过程中没人监督,才让他有机会对刘女士实施猥亵,这本身就是修脚店管理不到位,存在明显过错,理所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刘女士遭遇的这件事,不仅身体受到了伤害,精神上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她本来是花钱去放松的,结果却遭遇了这样的恶心事,报警后技师被拘留,可修脚店却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刘女士来说太不公平了。 修脚店不能以为把技师开除了,就可以一推了之,更不能用“个人行为”当借口逃避责任。 不管是从法律规定来看,还是从情理来看,修脚店都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主动向刘女士道歉,赔偿她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和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 同时,修脚店也该好好反思自己的管理问题,加强员工培训和日常监督,完善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保护好每一位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而刘女士也不用怕,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修脚店承担起该担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