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2022年,广东清远,60岁大爷做保安三年,每天工作18个小时,月工资只有2100,加班费更是想都别想。一天凌晨3点半,他实在熬不住打盹16分钟,竟被直接开除! 60岁的年纪,本该是安享晚年的岁数,大爷却为了糊口,每天从早到晚连轴转,18个小时的工作时长,别说老年人,就算是年轻人也扛不住,打盹16分钟,不过是身体发出的正常疲惫信号,却被雇主当成开除的理由,这份苛刻背后,藏着的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无视。 2022年,广东清远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大爷月工资2100元,看似比最低工资高一点,可折算成时薪,每天工作18小时、每月按30天计算,时薪还不到4元,连小时最低工资的零头都不够。 我国劳动法早就明确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超出部分就算加班,工作日加班需支付1.5倍工资,休息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大爷每天加班10小时,三年来从未拿到过一分加班费,单是加班费,雇主就欠了大爷上万元。 类似的案例在广东并不是个例,2022年东莞就有一起几乎一模一样的事件,58岁保安每天工作12小时,月工资2300元,因执勤时打盹8分钟被开除,大爷申请劳动仲裁后,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大爷经济补偿金1.2万元。 清远这位60岁大爷的遭遇,比东莞案例更苛刻,工作时长更长、工资更低,打盹时间也更短,却同样被无情开除,可见部分雇主根本没把劳动法放在眼里,觉得高龄劳动者好欺负,随意压榨、随意辞退。 有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50岁以上高龄劳动者中,从事保安、保洁等基础岗位的占比高达28%,其中近40%的人每天工作时长超过12小时,60%没有加班费,25%曾因轻微过失被辞退。 这些高龄劳动者大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缺乏维权意识,就算被不公对待,也很少有人会主动申请劳动仲裁,雇主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敢肆无忌惮地压榨他们的劳动力,甚至连基本的生理休息需求都要剥夺。 大爷打盹16分钟,根本算不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我国劳动法规明确,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打盹16分钟,既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也没有影响工作秩序,远远达不到“严重违反”的标准。 更让人无奈的是,大爷做保安三年,雇主从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再加上随意开除,相当于双重违法。 2022年清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数据显示,当年受理的高龄劳动者维权案件中,80%涉及拖欠工资、违法辞退、未缴社保等问题,其中保安行业占比最高,这些案件大多因为劳动者缺乏证据,维权过程异常艰难,也让不少雇主更加肆无忌惮,继续压榨高龄劳动者的剩余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