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补偿自己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2023年2月,24岁的张女士入职了上海一家公司,在西安做Camera调试工程师,月薪15000元,本来是份挺不错的工作。 可入职才7个月,也就是2023年9月,张女士就登记结婚了,到了12月,她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先兆流产,医生让她休假两周,她按规矩向公司申请了2023年12月11日到22日的病假。 可这假休完,她因为身体还需要保胎,又接着申请病假,一休就到了2024年3月3日。刚结束这两个多月的病假,张女士又紧跟着申请10天婚假,想从3月4日休到8日,同时还申请了158天产假,因为她预产期是3月26日,按照规定能享受到8月16日。 让人没想到的是,公司把这些请假申请全给拒了,可张女士怀着孕,先兆流产的情况也不允许硬扛着上班,只能在家休养,之后在3月22日顺利生产。 从2023年12月开始,公司就没给她发过一分钱工资,整整9个月,病假、婚假、产假的待遇全给抹了。 沟通来沟通去没结果,2024年8月15日,张女士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说公司拖欠工资、违法剥夺法定假期,逼着自己离职,然后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和补偿一共16万多。 之后案子走了仲裁,仲裁判公司支付7.6万多工资,补缴2023年2月的社保,双方都不服,又起诉到西安长安区法院。 一审法院判公司总共支付10.1万元,包括各项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公司还是不服,上诉到西安中院,结果二审维持了原判,这就是最后的结果。 现在有些公司就是这样,对孕期女职工带着偏见,觉得她们怀孕了就影响工作,想方设法卡假期、扣工资,以为用公司制度就能压过国家法律,真是太无知了。 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利受特殊保护,只要存在劳动关系,这些权利就生效,跟入职年限没关系。 病假有医院证明就必须批,工资也得按标准发;婚假、产假是法定权利,公司没资格说“不”,更不能以此为由扣工资。 这种现象其实挺常见的,很多公司都觉得女职工怀孕是“麻烦事”,尤其是入职时间短的,总想着各种办法刁难,要么拒批假,要么降薪调岗,要么变相逼离职。 他们忘了,今天这么对待别人,明天就可能失去员工的信任,而且违法成本一点不低,最后不仅要赔钱,还坏了名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