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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2022年,广东清远,60岁大爷做保安三年

“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2022年,广东清远,60岁大爷做保安三年,每天工作18个小时,月工资只有2100,加班费更是想都别想。一天凌晨3点半,他实在熬不住打盹16分钟,竟被直接开除!   这个六旬大爷名叫成守德,他入职了清远当地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没退休金、没社保,全家的生计都靠他这2100元的月薪勉强维持。 按说60岁的老人,本该在家歇着,享享清福,可成守德大爷没办法,为了养家,只能出来干保安这份辛苦活。他的工作时间特别长,每天要干18个小时,比国家规定的时间多了一倍还多。国家有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能超过44小时,就算有特殊情况要加班,每天也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可成守德大爷每天干18小时,一个月下来,加班时长早就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属于严重违法,可物业公司不管这些,从来没提过加班费的事,大爷也不敢问,怕丢了这份唯一的收入。 2022年4月15日那天,成守德大爷的工作安排更是离谱。他从早上7点就开始上班,一直干到下午1点半,才歇了几个小时,晚上19点半又要接着上班,一直要干到4月16日早上7点半。算下来,24小时之内,他足足工作了18个小时,这样高强度的工作,就算是年轻人也扛不住,更别说一个60岁的老人了。连续熬了这么久,大爷的身体早就到了极限,又困又累,实在撑不住了。 4月16日凌晨3点35分,就在门岗上,成守德大爷实在熬不住,打了16分钟的盹,没想到这16分钟,就被公司发现了。公司二话不说,就以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直接把他开除了,一分钱的经济补偿都没给。大爷当时就懵了,他只是太累了,打了个盹,这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换谁连续干18小时,都不可能不困,可公司却一点人情都不讲,说开除就开除。 被开除后,成守德大爷彻底慌了,他没了收入,家里人就没法生活,走投无路之下,他找到了当地的劳动部门,希望能讨个说法。劳动部门介入调查后,态度很明确,这家物业公司长期强制员工超时劳动,还不给加班费,已经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就算公司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也不能和国家法律对着干,公司建立在违法行为基础上的“违纪”认定,本身就是无效的。 在劳动部门协调无果后,成守德大爷又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有这三年来的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和高温津贴。法院审理后,给出了公正的判决,法官认为,成守德是高龄劳动者,24小时内连续工作18小时,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生理极限,他忍不住打个盹,理应得到理解和包容,物业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他,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法院还查明,成守德大爷在职期间,可享受11天的带薪年休假,但物业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大爷享受过年休假,所以还要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同时,大爷在高温天气上班,公司也没支付高温津贴,这些都需要一并补偿。最终,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物业公司向成守德大爷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一共26291.93元。判决下来后,双方都没有上诉,大爷靠法律,终于给自己争回了公道。 可能有人会问,成守德大爷每月2100块的工资,比清远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高,是不是就不算违法?其实不是这样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加班费、高温津贴等。大爷每天干18小时,远超法定时间,公司必须支付加班费,可公司一分都没给,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成守德大爷的事,其实暴露了很多问题,有些物业公司仗着高龄劳动者维权意识薄弱,故意模糊合同条款,偷偷延长工作时间,不给加班费,把所谓的“严格制度”当成压榨员工的幌子。这些老人没有稳定的养老保障,只能靠体力活赚取微薄收入,不敢轻易维权,怕丢了工作,只能默默忍受。 好在成守德大爷没有放弃,通过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件事也告诉大家,不管年龄多大,只要是劳动者,就受劳动法保护,企业不能随便压榨员工,更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如果遇到类似的不公,一定要勇敢站出来,收集好证据,找劳动部门或者法院,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大爷这三年受了不少苦,每天熬18小时,就为了2100块钱,打盹16分钟就被开除,确实太不合理,好在最终得到了公正的判决,也给其他类似的企业提了个醒,不能再无视法律,无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