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祸了!陕西延安,一位护士给大叔输液,居然把别的患者的药水用在了大叔身上。被发现后,护士还满不在乎地说:这无所谓的,两人用的药水一模一样,改下名字就行!家属:这万一出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在延安一家医院里,被一场意外搅得鸡飞狗跳。 事发当天,一位大叔躺在病床上,浑身难受,就盼着药水赶紧输进身体,能缓解点病痛。 他身边围着家人,眼睛紧紧盯着点滴瓶,心里盼着这药水能快点起作用。 这时,一个护士匆忙走进病房,手里拿着药水,也没仔细核对,就麻溜地给大叔换上了。 换完之后,护士头也不回地就走了,那脚步快得,好像后面有什么急事追着似的。 药水一滴一滴地流进大叔身体,大叔的家人瞅了一眼药水上的名字,这一瞅可不得了,家属的脸色瞬间就变了,这瓶药水根本不是大叔该用的,而是隔壁床患者的! 家属急了,赶紧把护士叫了回来。 护士慢悠悠地走过来,看了一眼药水,居然满不在乎地说:是隔壁床的,药水一样,无所谓,换个名字就行。 这话说得,好像这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小事而已。 家属一听这话,心想这哪是小事! 虽说这次两种药水一样没出事,可万一大叔对这药过敏呢? 要是在没试敏的情况下输了,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就算不过敏,这治其他病的药乱输,也会对大叔造成影响的! 家属越想越气,直接就跟护士理论起来。 护士一开始还觉得家属小题大做,可家属不依不饶,非要医院给个说法。 周围的病友和家属也都围了过来,纷纷指责护士的不负责任。 医院得知后,了解了情况,领导也是一脸无奈,这护士也太不靠谱了。 医院马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还承诺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可这事,真就这么简单吗? 家属心里还是犯嘀咕,这次是运气好,药水一样没出事,那下次呢? 要是医生开错药、配药人配错药,手术时医生再不严谨,那病人可就危险了。 这医疗安全,真能保障吗? 如果家属要求赔偿的话,具体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呢? 假设大叔因为这事,后续需要额外做3次检查,每次检查费用200元,那就是3×200=600元。 再加上家属因为这件事产生的误工费,家属一天工资150元,处理这件事用了5天,那就是150×5=750元。 还有精神损失费,就算酌情赔偿1000元。 这么算下来,医院总共也要赔偿600+750+1000=2350元。 医院虽然做出了赔偿和处罚,可这事还是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的说这护士太不负责任了,应该开除。 有的说医院管理太松懈,必须加强监督,医疗安全无小事,不能总是等出了事才重视。 护士在未仔细核对患者信息的情况下,就给大叔输错药水,这侵犯了大叔的健康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护士的疏忽大意,明显存在过错,医院作为用人单位,得为护士的过错负责。 护士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还违反了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规范。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这种行为的直接处罚,但医院可以根据内部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像这次医院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罚就是合理的。 而且如果因为护士的失误,导致大叔出现更严重的健康问题,护士还可能涉嫌医疗事故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医院虽然做出了处理,可谁能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事呢? 大家去医院看病,本来是求个安心,现在却要提心吊胆,这医疗环境到底啥时候才能让人真正放心呢?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