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主席黄国昌说,“台湾人不必承认自己是中国公民,从文化和种族方面来讲,你的阿公或阿祖是从大陆来的,这是历史的客观事实,但台湾已经走过那个年代了”。 这话听起来很“务实”,把身份认同简化成一道可以“过期作废”的选择题。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他把“历史事实”和“现实归属”人为地割裂了,仿佛血脉渊源只是一张可以随时撕掉的旧船票,登了岸就与那艘船再无关系。这种论调并不新鲜,本质上是“两国论”的一种精致变体,试图用“时过境迁”来架空“根脉所系”。然而,历史和法理从不因某个政治人物的轻巧言辞而改变。 我们先看黄国昌口中的“历史客观事实”。他承认“阿公阿祖从大陆来”,这没错。但这不仅仅是家族记忆,更是整个台湾社会无法剥离的集体胎记。从三国时期吴人沈莹的《临海水土志》最早记述台湾,到元朝设立澎湖巡检司实施管辖,再到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清朝设台湾府、建台湾省,这条行政管辖的脉络清晰无比。1895年《马关条约》后日本殖民统治50年,但根据1943年《开罗宣言》、1945年《波茨坦公告》,日本必须将窃取的中国领土,包括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正式收复台湾,恢复行使主权。这些是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构成了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石。所以,台湾的光复,是主权回归,是法律事实,不是简单的“祖辈迁徙故事”。黄国昌只提“祖辈来自大陆”的血缘事实,却刻意回避了“台湾主权属于中国”的法理事实,这是一种有选择的历史叙述。 再看所谓的“走过那个年代”。他想暗示的是,经过几十年的隔海分治,台湾已经形成了“独立的政治实体认同”。但这在法律和国际现实面前站不住脚。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国际法主体未变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包括对台湾的主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完全继承。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世界上有183个国家与中国建交,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所谓“走过”,走不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一个中国框架。 黄国昌抛出这番言论,有其特定的政治语境和算计。作为民众党主席,他正积极推动“蓝白合作”,与国民党主席郑丽文共同发布政见,瞄准年底地方选举。在两岸议题上,民众党需要与国民党有所区隔,又要与民进党的激进“台独”路线保持距离。这种“承认历史渊源但否认现实法理”的模糊表述,某种程度上是在试探一种中间路线,试图争取部分对“中国”认同复杂、但又不满民进党执政的选民。他近期批评赖清德“制造分裂”,为陆配权益发声,都显示出试图塑造“理性务实”形象的努力。 对于岛内2300万同胞而言,“台湾人”和“中国人”的身份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我们理解历史上特殊际遇造成的复杂情感,但情感的归情感,事实的归事实。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特别是年轻人,通过交流合作,亲身感受到大陆的发展进步,认识到两岸合则两利、分则两害。两岸经济深度融合,产业链供应链紧密相连,每年数百万人员往来,这些都是割不断的现实纽带。否认自己是中国人,某种程度上是把自己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孤立出去。 黄国昌的言论,实际上反映了一部分岛内政治人物在面对两岸关系根本性问题时的回避与焦灼。他们既无法否认历史与血缘的联结,又不愿正视法理与未来的统一大势,于是只好制造出一种“历史归历史,现实归现实”的虚幻割裂感。但这种割裂是危险的,它蒙蔽了眼睛,也捆住了手脚。孙中山先生曾说:“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这句话至今依然振聋发聩。 国家统一是历史大势,也是民族大义。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我们也必须明确指出,《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针对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这绝非针对广大台湾同胞,而是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归根结底,台湾的前途在于国家统一,台湾同胞的福祉系于民族复兴。两岸同胞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历史,是我们天然的情感纽带和合作基础。与其在“承认”或“不承认”的语义迷宫里打转,不如正视现实,面向未来。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才是符合两岸同胞根本利益的正道。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