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休假

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休假休到打官司,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补偿自己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她进的这家上海公司,干调试工程师,工资开得不低,一个月一万五。   可这班上了还不到一年,她就结了婚,紧接着又怀了孕,还被查出来有先兆流产的迹象。   医生开了条子,建议她休息两周,她就从2023年12月11日开始,向公司请了病假。   两周病假休完,她没回来上班,又以同样的身体原因接着请假,前后一折腾,一直歇到了2024年的3月3号。   假期休完,女子人是到公司了,可不是来复工的,是来递新的请假条的。   她提出要休10天婚假,说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这还不算,她紧接着又提交了一份产假申请,说自己预产期是3月26日,依据规定,要求从3月11日开始休158天的产假。   公司这边一看,火气“噌”就上来了。   琢磨着这位员工从入职到现在,正经干活的日子掰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不是这事儿就是那事儿,假期一个接一个,没完没了。   公司觉得这哪是在雇员工,简直是在供着一尊菩萨,于是果断拒绝了她婚假和产假的申请。   可张女士的态度是,你批不批是你的事,我休不休是我的事。   她也没再去上班,并且在3月22日那天,孩子顺利出生了。   从她第一次请病假的那个12月开始,公司就再没给她发过工资。   等到2024年8月15日,张女士给公司发了一封邮件,是一份“被迫离职通知书”。   她在邮件里说,公司拒绝支付她的病假、婚假和产假工资,拖欠了她长达9个月的薪水,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她是被逼无奈才离职的。   事情闹到这步,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张女士先去申请了劳动仲裁,她的诉求很明确:确认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要求公司补发那9个月的工资,大概一万四千多,另外还要支付一笔16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让公司把社保给补缴上。   仲裁结果下来了,支持了解除劳动关系,但在钱数上打了折扣,工资加补偿算下来,比她要的少了七万六。   这下两边都不乐意了,公司觉得冤,张女士也觉得没达到目的,于是双双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公司需要向张女士支付一系列费用,包括病假工资、产假工资,还有一笔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林林总总加起来,一共是10.1万元。   这个数,离张女士最初索要的16万补偿有差距,但也远远不是公司希望看到的“一分不赔”。   有人替张女士抱不平,觉得法律规定的婚假、产假是女性的合法权益,她怀孕生子、身体不适请假,都是正当理由。   公司不批假还长期拖欠工资,明显是理亏违法,法院的判决是维护了劳动者的正当权利,体现了法律的公正。   尤其是那158天产假,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明明白白写着的,任何单位都不能打折扣。   但也有一片声音,是为企业叫屈,甚至延伸到了更深的忧虑。   很多网友评论说,这事儿看似是个案,可影响却很坏。   企业招聘一个员工,是指望他来创造价值的,结果入职没多久就接连休长假,对于特别是中小规模的公司来说,岗位空缺、工作停滞、重新招聘培训的成本,都是实打实的压力。   这简直是一个人的假期,堵了一群人的路。   他们担心,这类个别案例如果多起来,会让用人单位在招聘时,特别是招聘处于婚育年龄的女性时,心生忌惮,设置更多隐性门槛,反而让广大普通女性的就业环境变得更加艰难。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本文信源参考: 红星新闻:《女子入职不到一年结婚怀孕,请病假婚假产假均未获批 离职起诉后公司被判支付 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