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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背发凉!天津,男子去银行办第3代社保卡,正赶上新开卡能领50块钱的话费,他明明

后背发凉!天津,男子去银行办第3代社保卡,正赶上新开卡能领50块钱的话费,他明明没在这个银行办过卡,却被告知名下有该银行的两张借记卡,男子一下子懵了,他从没在这个银行办过卡,其中一张卡号码不对,但仍办理成功。可两张卡并未激活,却在他的名下躺了整整18年,银行提供不出完整的开户经办信息。男子:银行侵犯了我的信息! 那天,郭先生去银行办第三代社保卡,正好赶上银行搞活动。 新开卡客户,能领50块钱话费。 他想这羊毛不薅白不薅,就去了附近的网点。 结果柜员在电脑上敲了几下,抬头看他一眼,来来回回好几遍。 最后说了一句让郭先生懵圈的话:“您不是新客户,名下有卡了,开不了。” 郭先生当场傻眼! 在他的记忆里,从来没在这家银行存过钱,哪来的卡? 柜员又查了查,告诉他,他名下确实有两张借记卡。 一张是2007年办的,一张是2008年办的,全都没激活,里头一毛钱没有。 郭先生就纳闷儿了,这两张卡没有任何交易记录,却在他名下躺了整整18年。 他第一反应是银行搞错了,他让柜员再仔细查查,结果没错,名字是他的。 再仔细查,柜员比对才发现,其中一张卡,开户时登记的身份证号,跟他真正的号码对不上。 中间代表出生日期的某一位数字不一样。 郭先生当时就火了,一个错的身份证号,银行当年是怎么通过审核的? 这卡又是怎么办下来的? 他找银行讨说法,工作人员只好调出了当年的开户资料。 这才得知,2007年那张卡,是郭先生以前工作过的一家物业公司集体办的。 但郭先生在公司上班的时间很短,办这张卡的时候他早就离职了,压根没让人通知过给他办卡。 他心里越来越凉,当初是谁拿了他的信息去办的?银行又是怎么核验的? 另一张卡更离谱:2008年办的,开户单位是秦皇岛某教学中心。 郭先生这辈子没去过秦皇岛,更没听说过这个教学中心。 据悉,那属于集体开户,办了40个人的拉,全是用这个单位的名义。 可问题是,这个教学中心到底是个什么机构,有没有营业执照和授权书? 银行一概没有提供,只给了他一个经办人的名字,说其他的资料找不到了。 郭先生去找那家物业公司,结果在网上一查,这家公司早就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欠了4千多万,电话打过去没人接。 他又去查教学中心,系统里根本搜不到,当初留下的联系电话是个空号。 两条线索,全断了。 郭先生去当初开卡的网点,也找过总行,要求提供当年的完整开户资料。 他就想知道,到底是谁经手办的,凭什么他能被冒名办卡。 可银行那边推来推去,一会儿说网点没权限,一会儿说年代太久,资料不完整。 始终没人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 郭先生认为,两张卡虽然没激活,但占着他的身份信息,万一哪天被人利用,他都不知道该找谁哭去! 拖了大半年之后,郭先生越想越不踏实。 他想过销卡了事,但销卡之前,他想搞清楚一件事:当初到底是谁拿他的信息办了卡? 银行又是怎么审核通过的? 一个错的身份证号都能开户,银行的审核流程是不是摆设? 更重要的是,既然能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办出两张卡。 那他的个人信息,是不是早就被泄露了? 本来想去,郭先生最终决定报警。 他把这两年跑银行、查资料、找单位的所有材料都整理了一遍,去派出所报了案。 3月5号,派出所给他发来了立案告知书。 从银行柜台到派出所,郭先生折腾了大半年,总算等来一个“立案”的结果。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每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都属于个人隐私范畴。 只有本人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和披露这些信息。 郭先生从未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信息在银行办卡。 但银行却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根据错误的身份证号为其开立了两张借记卡。 且无法提供完整开户经办信息,侵害了郭先生的个人信息权益。 郭先生有权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注销相关账户、消除不良影响等,若因此遭受实际损失,还可主张赔偿。 目前,郭先生手里还拿着那两张开户资料,他说不光想要一个说法。 更想知道,像他这样的事,还有没有别人遇上过? 对此你怎么看呢?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