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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一女客人牵着一大一小2条狗来到一家刚开业的餐厅用餐,其中一条是巨型贵宾

江苏无锡,一女客人牵着一大一小2条狗来到一家刚开业的餐厅用餐,其中一条是巨型贵宾犬,体型比较大,店员怕吓到其他客人,拒绝女子入内,女子表示,巨贵犬身份尊贵,曾经生活在皇宫,深受法国贵妇喜爱,没有攻击性,店员一时语塞,叫来老板,老板听后依然拒绝女子入内,原因是怕狗毛飘进其他客人的碗里,这句话让女客人恼羞成怒,直接给了餐厅一个差评。 3月12号,这家餐厅刚开业不久,一位女顾客推门进来,手里牵着两条狗。 其中一条那种体型巨大的贵宾犬,也就是常说的“巨贵”。 店员一看这架势,赶紧上前拦着,好声好气地劝:不好意思,宠物不能进餐厅,而且您这狗体型有点大,怕吓着别的客人。 这一句话,直接把女顾客的火气给点着了。她站在门口跟店员掰扯起来。 她觉得自己特委屈,这狗不仅是宠物,还是“有身份”的狗。 她当场就给店员科普:这是巨型贵宾,那是以前法国皇宫里养的,是法国国犬,跟着贵妇们长大的,性格温顺得很,根本没攻击性! 看店员还是一脸“不行就是不行”的表情,女顾客更来劲了,说你们拒绝我可以,但别找这种借口吧? 眼看店员被说得哑口无言,女顾客可能还觉得有戏,但店员和后来赶来的老板娘就是咬死不让进。 老板娘也是个直脾气,被吵得头大,直接回了一句:如果狗的毛飘进别的客人的盘子里,太影响别人的用餐了,我们有我们的顾虑,请你理解。 女顾客则回道:你们说怕掉毛,但贵宾犬不掉毛,没体味!狗有没有攻击性跟大小没关系,你们这就是没常识! 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女顾客气呼呼地牵着狗走了。本以为这事就这么翻篇了,结果第二天,女顾客直接给了个差评。 评价里,女顾客绘声绘色,说店长被她问得哑口无言,又说老板娘逻辑不通,还特意强调了巨贵的“贵族血统”和“不掉毛”的特性,言下之意是这店既没文化又不卫生。 这条评价对刚开业的店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店家表示,我们也冤啊!刚开业两天,本来想和气生财,谁愿意一开门就得罪人?但这是餐厅,不是公园。万一那狗毛真掉进隔壁桌的汤里,太影响大家的用餐心情了,到时候谁负责? 店员一脸无奈地解释:我们真不是针对狗,也不是针对她。巨贵那么大,往那一坐跟个人似的,毛再不掉也有皮屑啊。而且一旦开了这个口子,以后带藏獒来的是不是也能说‘我家狗温顺’?这生意没法做。 女顾客觉得自己维护了毛孩子的尊严,顺便教训了不懂装懂的商家。 而餐馆这边,明明守住了食品安全的底线,却因为一条差评搞得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老板娘看着网上的争论,头都大了一圈。她怎么也想不通,明明是为了大家好的规矩,怎么就成了“没知识”“没逻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1款: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餐饮店拒绝巨型贵宾犬入内系履行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巨型犬只体型庞大,毛发及皮屑易飘落至餐具或食物中,构成食品污染风险,属于可能危及消费者财产安全的隐患。 经营者为保障用餐环境安全,有权拒绝宠物入内,该行为并非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 顾客虽享有评价权,但其以“犬只温顺、不掉毛”为由主张不应被拒,不能否定餐饮店对食品安全的合理关切。 法律支持经营者在合理范围内制定店内规则,顾客携带宠物进入餐饮场所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