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对法院作出的向日慰安妇受害者遗属支付日本出资款的调解裁定提出异议,相关司法纠纷已无法避免。 3月13日,韩国女性家庭部与法律界消息显示,财团法人和解治愈财团已于3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交异议申请。该法院此前作出强制调解,要求财团向日军慰安妇受害者遗属金某支付日本政府出资的1亿韩元赔偿金。女性家庭部表示,财团无需代替日本政府保全相关债权,债权人代位权不成立。 原告金某主张,财团剩余资产实质为日本财产,因此提起追索诉讼。法院遂作出支付1亿韩元的调解裁定,韩方政府及财团对此不予接受并提出异议。 这场慰安妇赔偿纠纷,源于2015年韩日协议的遗留问题。日本出 10 亿日元(当时约 108 亿韩元),成立 和解治愈财团,名义上是“治愈、支援慰安妇”。但很多韩国人、受害者认为这不是赔偿、不是道歉,只是“人道主义援助”,不承认这份协议。 2018 年文在寅政府时期,宣布实际上作废 2015 协议,财团解散。钱没退给日本,也没全发完,剩下约 61 亿韩元一直冻着。 法院裁定用日本当年出资的资金赔付受害者遗属,韩国政府却提出异议,不愿代替日本承担赔偿责任。一边是受害者的正义诉求,一边是政府的法律与外交考量,本质上暴露了韩国慰安妇问题至今仍未得到真正解决的尴尬现实。慰安妇少女像 慰安妇纪念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