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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年度待改编ip评选pick你心中的改编潜力王 城傍晚的时候,起了风。我站在阳

微博年度待改编ip评选pick你心中的改编潜力王 城

傍晚的时候,起了风。

我站在阳台上收衣服,看见对面那栋老居民楼的楼顶,有人在收被子。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踮着脚,够那根晾衣绳上的棉被。风把被子吹得鼓起来,像一张巨大的帆,她抱着它,整个人都被裹进去了,只露出两只脚,一步一步往后退。

我看着看着,忽然就笑了。

这场景太熟悉了。小时候,外婆也是这样收被子的。那时候住在老城区,家家户户的楼顶都拉着铁丝,一到晴天,五颜六色的被子挂得满满当当,风一吹,像一片会呼吸的墙。外婆收被子的时候,我就在旁边捣乱,钻进被子里躲猫猫,被她拎着耳朵拽出来,说,这孩子,真是……

那些日子,过去很多年了。

晚上翻书,随手抽出一本白落梅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林徽因传》。这本书买了好些年,封面已经有些旧了,边角微微卷起。书里夹着一张书签,是很多年前在杭州买的,印着西湖的断桥,烟雨蒙蒙的。

翻到某一页,一段话静静地躺在那里: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的风景,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的老宅。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

读第一遍,心里有什么东西被轻轻碰了一下。

读第二遍,那些藏在记忆深处的画面,忽然全都涌了上来。

我想起我生活过的那些城市。

第一个城市,是老家那个小县城。县城很小,从东走到西,不过二十分钟。城里有条老街,青石板的路面,被岁月磨得发亮。街边有家馄饨店,开了三十多年,老板娘从姑娘熬成了奶奶,那碗馄饨的味道却没变过——薄皮的,肉馅小小的,汤里撒着葱花和紫菜。每次回去,我都要去吃一碗。不为别的,就为坐在那张油腻腻的木头桌子前,听老板娘喊一声:“来啦?老样子?”

第二个城市,是读大学的那座城。城里有条江,江边种满了梧桐。秋天的时候,梧桐叶落了一地,踩上去沙沙响。那时候谈过一场恋爱,男孩是外系的,每次约会都在江边散步。我们从这座桥走到那座桥,再从那座桥走回来,一遍一遍,走了无数个来回。后来分手了,很多年没再去那座城。前年出差路过,特意去江边走了走。梧桐还在,桥还在,江水的味道还在。我站在那儿,忽然想起他说的某句话,想起他笑起来的样子,想起那些走了无数遍的路。

那些路,他没有陪我走了。可我一个人走的时候,依然觉得亲切。

第三个城市,就是现在住的这座。

刚来的时候,哪儿都不习惯。听不懂方言,吃不惯甜口,分不清东南西北。第一年冬天,冷得直跺脚,在出租屋里裹着棉被,给家里打电话,说着说着就哭了。我妈说,回来吧。我说,再等等。

等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后来慢慢地,就有了舍不得走的原因。

是楼下那家早餐店的豆浆,老板娘认得我了,不用开口就知道“一碗豆浆,两根油条,不要糖”。是小区门口那只流浪猫,黄白花的,见了我也不躲,躺在地上翻肚皮让我摸。是隔壁住的那对老夫妻,每天早上一起出门买菜,老太太挽着老头的手,慢慢地走,慢慢地走。是春天的时候,路边那排樱花树开得轰轰烈烈,花瓣落了一地,粉白粉白的,踩上去像踩在云里。

这些,算是什么了不起的理由吗?不算。可它们把我留下来了。

白落梅写林徽因,写她与杭州的缘分。杭州是林徽因的故乡,她在那儿出生,在那儿度过了童年。后来她去了很多地方,北京、上海、伦敦、巴黎,可杭州始终在那里,在记忆的最深处。就像白落梅说的,“每个人无从选择自己的故乡,你是出生在花柳繁华的江南,还是长成于草木荒凉的塞北,早在前世就注定。”

可我想,除了那个被注定的故乡,我们还会遇到另一座城——一座自己选择的城。

那座城里,也许住着某个人。也许没有。也许只为了一场雨,一条巷子,一棵老树,一个黄昏。

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真的不需要理由。

前阵子有个朋友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她在这儿待了八年,读书、工作、恋爱、失恋,最好的青春都耗在这儿了。临走前我们一起吃饭,她说,其实挺舍不得的。我说,舍不得什么?她想了很久,说,说不上来。就是舍不得吧。

那天吃完饭,我们沿着那条走了无数遍的路慢慢走回去。路过她租了五年的小区,路过她第一次约会的那家咖啡馆,路过她失恋后一个人坐过的长椅。她一路走,一路指给我看,说着说着就笑了,笑着笑着眼睛红了。

后来她说,你知道吗,我其实不是舍不得这座城市。我是舍不得那些年在这座城市里活过的自己。

我忽然就懂了。

爱上一座城,说到底,是在那座城里,留下了自己的某一部分。那些年的欢喜和悲伤,那些深夜的眼泪和清晨的笑脸,那些走过的路、见过的人、做过的事,都一点一点地,长进了这座城的砖缝里、树影里、风里雨里。

城记得我们。

记得我们在它的街道上走过多少遍,记得我们在它的屋檐下躲过多少场雨,记得我们在它的黄昏里,有过多少说不出口的心事。

所以离开的时候,才会那么不舍。不是因为那座城有多好,是因为在那座城里活过的自己,再也回不来了。

那天晚上和朋友吃完饭,我一个人走回家。路过那棵老槐树的时候,我停下来站了一会儿。这棵树,我每次路过都会看一眼。春天看它发芽,夏天看它开满细碎的小花,秋天看它落叶,冬天看它光秃秃的枝丫指向天空。它一直在那儿,比我住在这座城的时间还要长得多。

我不知道它记不记得我。也许记得吧。记得无数个像今晚这样的夜晚,有人从它身边走过,停下来,抬头看了它一眼。

窗外的风停了。夜色很深,对面那栋老居民楼的灯,一盏一盏灭了。那个收被子的老太太,大概早就睡着了。

我合上书,把那枚印着断桥的书签夹回原处。书签上的西湖,还是那样烟雨蒙蒙的,像很多年前第一次看见它时的样子。

那时候我还年轻,第一次去杭州,站在断桥上,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去多少座城,会离开多少座城,会在哪座城里停下来。

那时候也不知道,有一天我会读到这段话,会在某个起风的夜晚,被它轻轻击中。

“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的风景,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的老宅。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

就像爱上一个人。

没有前因,无关风月。

只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