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刚走,茶还没凉透,他女儿就来了。
一张房产证拍在桌上,问我什么时候搬走。
我当时就愣那了。
老宋走的时候,拉着我的手说“对不住”,我还以为他是对不住我花了那十来万救命钱。
现在我才明白,他是怕我没地方去。
说白了,法律上我确实没理。
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存折里的钱,也是他的工资。
他女儿拿着计算器,一项一项算得清清楚楚。
医药费,凭发票可以报。
但这房子,这三年我住出来的家,没我的份。
我没跟她吵,也没跟她算。
我就是想不通,有些东西,怎么算?
我给他熬了多少次粥,他化疗没胃口,就着我做的咸菜能吃小半碗,这怎么算?
医院走廊的椅子我睡了多少宿,半夜给他掖被子,这怎么算?
阳台那盆他最喜欢的绿萝,我从一根枯枝养到爆盆,这又怎么算?
我跟她说,我不懂法,我就知道这屋里沙发套是我一针一线缝的,他说比真皮的舒服。墙上那张婚纱照,是我俩凑了二百块钱在小区门口拍的,他笑得跟个孩子似的。
这些,计算器按不出来。
她女儿听着,眼圈红了。
最后没赶我走,把存折推给我,说房子你先住着。
她说,我就是……一下子接受不了我爸不在了。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其实她也挺可怜的。
她跟我争的不是一套房子,她是在跟这个世界撒气,气它把她爸给带走了。
我把钱推回去了,我不是图这个。
我图的,是那个人。
人没了,争这些还有什么意思。
这世上的事,有时候真不是一本房产证能说清的。
一段日子,一颗真心,比那红本本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