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给房票
可行性值得商榷
这么说 主要基于这几点
一是有效期大多为一年
二是基本是指定的楼盘
三是房价爱你没商量
四是不能随便交易
五是票面金额少补多不退
六是实施过程带有半强制性
现在有的地方可以近亲属转让一次
使用范围也放宽至本区域
但还是认同度不高
个人观点 不一定正确
假如有得选择
在房票安置 以房换房 货币补偿
三者之间选择的话
我毫无疑问选择后者
大家在这些补偿安置方式中
会如何选择
赞同房票安置的
可以不作评论只点赞
不赞同的
可以说说看法提提建议
做到人人满意不现实
希望城市更新能够照顾到大多数
让好的政策真正惠及万户千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