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是否能感知到爱,和另一半是不是爱你,其实是两件事。
大多数人都会在婚姻里混淆它们的区别。
原因是:很多人感知到的爱,是基于自己对爱的需要。如果伴侣爱你的表现不契合你自身对爱的设想,你就很难认为对方是爱你的。
我举个例子。
比如,你内心是缺爱的状态,特别渴望另一半给你的“抱持感”,你会觉得如果伴侣能把你宠成小孩,时刻和你保持很高的情感浓度,在你发脾气的时候能包容你,能猜到你的想法和感受,给你足够的安全感,你会认为对方是爱你的。
但,一旦伴侣没有满足你的设想,他爱你的方式没有完全契合你的期待,你就很难感知到被爱。
因此,很多人在感情里,其实并没有和伴侣形成情感的联结,而是在进行“投射性认同”。
也就是说,你内心有一个对爱的设想,例如有的人会觉得:如果伴侣服从自己,总是向自己妥协,这意味着他是爱自己的。
你会进行权力的投射性认同。在生活中,很需要伴侣迁就你。
这时,如果伴侣认同了你投射的信号,他很少表达他的主观意识,以你的需求为中心,发生矛盾后会主动向你认错,想法不一致时会迁就你,你就会认为自己是被爱着的。
两个人的关系,会一直在这种模式里重复。
一旦伴侣没有按照你的设想去做,你就会感知到失控,会认为伴侣对自己不够爱。
于是,你会施加自己的力量,把关系模式掰回到你认为正确的模式中。例如,另一半某一次和你吵架,他很想要你向他妥协,但当他呈现这个需求时,你会感受到自己的婚姻失控了,就会无视对方的需求,和伴侣冷战,想要他继续服从你,重复过往的模式。
可是,当你一直想要做关系里的“低位者”,伴侣觉得他的需求没有被重视,体验不到被爱的感觉,这种失衡的情感模式就会让他想要逃离。
所以,很多夫妻最终离婚,并不是因为某一方不够爱,而是我们在和伴侣相处的过程中,总强调自己所认为的正确,一直想要实现自己能感知到被爱的模式,但这种模式过于单一,也无法满足对方的情感需求。
最终,彼此就会进行情感的拉锯,你认为另一半不爱了,去表达自己的愤怒,两个人相互把对方往外推,婚姻就会走到尽头。
我觉得,每个人都可以在婚姻里追求契合自己预期的“被爱的体验”,这并不是绝对错误的事情。
但,不能只以向伴侣提要求的方式来实现自己需求的满足。
你需要自身也具备爱的能力——能合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需求,让伴侣有主动满足的意愿;也能不把伴侣当成情感需求的工具,可以关注到对方的感受、情绪、需求,形成流动的爱,让两个人都被滋养。
可以“看见”真实的对方,也能肩负自己应该在情感里承担的责任,让自己成为自己幸福的主体,才能得到长久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