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果新股发行釆取具有投资价值的存量发行,而不是现行的带有强烈的欺诈血洗股民的增量发行方式,并设置严控限售股的禁售条件,对相差悬殊的持股成本的不同持有者,采用企业每股分红总额达到新股发行价格,将实施有条件的减持新规,减持时间跨度以十到二十年为限,鼓励积极分红的上市公司,视其分红总额与新股发行价的百分比,作相应的减持时间缩短的奖励,但不得低于十年的持有的解禁限售期限,那么中国股市何来三十年的低迷。对企业造假上市,违法乱纪经营现像引起的退市,将没收上市募资总额用于赔钱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并处数倍的罚款(不限于有限责任公司,以造假违规者的个人资产作为罚金担保,包括其保险和家族信托),处罚金用于设立对赔偿基金或平准基金,你说说看,谁敢造假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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