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岛内问题油事件迄今为止已经一个月了,随着台中地院确认羁押“中联油脂”炼油厂厂长陈明荣后,事情更是进一步发酵。而绿营却仍在“护航”,却被台“高检”直接打脸,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台中地院在8月1日也直接进行“羁押庭”,指出他们查办过程中发现,“中联油脂”炼油厂厂长陈明荣早在五月间就已经知晓了“苯并芘”超标一事,当时是“台糖”公司向“中联油脂”公司购买半成品原料油,去取货前经检测发现了“苯并芘”超标的情况,因此直接拒收。并向“中联油脂”通报了此事。也就是说当时陈明荣就已经知道,但他并没有向主管单位通报。而是在事件被透露出来之后,才不得不向通报!最终台中地院认定陈明荣不仅采取不予通报的行为,而且他在答辩过程中也随着实质的出现不断调整因应,有推诿卸责的情况,因此裁定将其羁押禁见!
随着这一裁定结果的出炉,外界也随之将目光投向了“台糖”,毕竟是他们最先发现的这一情况,质疑“台糖”为何只向“中联油脂”通报。并没有向通报主管单位。如果他们当时有这么做,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多岛内市众食用到这么问题油。因此纷纷要求“台糖”做出解释。结果“台糖”的态度跟绿营一样傲慢,宣称他们没有通报义务。而且绿营也跳了出来赞同“台糖”的说法,不仅大赞“台糖是用高标准自我检视的乖宝”,还叫嚣称“通报义务不应无限上纲”。明眼人都能看出,绿营摆明了就是想要“护航台糖”。

不过,绿营的这一谎言随即被戳穿,台“高检”主任检察官陈宏达在8月3日果断发声,指出看到绿营的回应后,不禁让人质问绿营到底懂不懂相关规则?因为按照相关规则,食品业者发现上游供应之食品有危害之虞时,应自发现时起48小时内主动通报主管单位等措施。由此可知,通报是明定的义务。
陈宏达强调绿营一句“通报义务不应无限上纲”,不能成为淡化责任的理由,“真正不能无限上纲的是绿营对规则的解释”。直言规则设计的目的,本来就要求业者宁可及早通报,也不要延误通报;主管单位的责任是在接获通报后迅速查证、适时说明,而不是让业者自行决定哪些事件值得通报、哪些事件可以不通报。
毫不夸张的说,陈宏达这番回应无疑是给了绿营一记响亮的耳光。也彻底戳破了绿营的谎言。归根究底,绿营如此傲慢的态度,实际上只会凸显出他们的无知。

然而,对于陈宏达的发声,卓荣泰却宣称“台糖该通报的时候就有通报”。明眼人都能看出,卓荣泰这一说法明显是在试图混淆。黄国昌更是直接发声痛斥,直言卓荣泰这句话除了直接打脸绿营之前辩解“台糖”没有通报义务的说法之外,根本没有回答关键问题,跟赖先前说“该究责就究责”一样,满口废话。更是要求卓荣泰诚实面对,直接回答“台糖”何时通报?通报给谁?绿营单位又做了哪些处置?认为卓荣泰有责任向外界说清楚,不要想透过什么都没有回答的废话,就这样想混过去。

当然,现在最尴尬的除了卓荣泰之外,还有陈其迈。因为“台糖”所在地是高雄,所以外界也纷纷要求陈其迈做出解释。结果陈其迈在8月3日宣称,高雄“台糖”公司是想要购入油品,但问题油其实还是在“中联油脂”公司,因为该厂商并没有交货。而且“台糖”既没有取得油品,也没有流到下游市场端。所以没必要再相互指责问题的责任归谁。还说大家赶快坐下来,讨论此次事件如何分工合作!

显而易见的是,陈其迈的这番话显然也是在避重就轻,甚至是想要撇清责任!因为绿营之前宣称高雄以及台南等南部县市在查察方面有力的说法,如今看来其实更像是谎言,尤其是高雄相关单位的不知情,显然也是有着一定的责任!那么陈其迈当然也要负上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